核心能力

 

根據上述教育目標,擬訂畢業生具備校核心能力如下:

一、人文關懷

人文關懷的能力是指學生能夠具備對人的關懷與尊重,從關懷自我做起,進而關懷群我及社會、文化、自然環境等。

二、專業實務

專業實務的能力是指學生能夠具備以實務為導向的專業知識、態度與技能。

三、多元學習

多元學習的能力是指學生能夠積極探索、嘗試、學習跨領域的知能,發展優勢潛能。

四、敬業樂群

敬業樂群的能力是指學生能夠具備克己守分、以禮待人、誠信合作的做人處事態度。

五、創新服務

創新服務的能力是指學生能夠以服務為本,具備敏銳的觀察力、思考力、創造力,積極求新求變。

六、問題解決

           問題解決能力是指學生能夠面對問題、分析問題、解決問題。